《表1 地方政府互联网服务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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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互联网服务能力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基于全国334个地级行政区的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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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内为相应指标的权重值。

本文依据国办近年来出台的涉及信息化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建设等相关文件精神,从政府互联网服务能力的内涵与维度出发,通过设计合理的评价指标,采用智能的采集形式,依托科学的计算方法构建了地方政府互联网服务能力的评价体系(参见表1)。本文所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第一,在价值引导上,政府互联网服务能力评价打破了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等传统政府互联网服务的评价模式,将评价延伸到政府“多网、多微、多端”的全互联网整体服务效能与履职能力,不仅考量政府互联网前端服务效果,也聚焦政府本身的履职能力。第二,在技术支撑上,政府互联网服务能力评价将泛互联网数据作为监测采集对象,创新以大数据监测分析为手段,保障评价结果的客观、准确,并借助机器自动、智能化采集与人工验证相结合,实现评价数据的快速生成和检查回溯。第三,在创新引领上,政府互联网服务能力评价提出了“服务贯通能力”“主动感知能力”“个性化服务能力”等全新评价指标点位,这些指标涉及的互联网服务在我国仍处于探索和尝试阶段,代表未来政府互联网服务的新方向,具有一定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