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全球范围内船用燃油含硫量限制规定》
鉴于硫氧化物(SOx)和氮氧化物(NOx)的危害及人类社会对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关切,有关国际组织及国家相继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船舶SOx和NOx排放加以限制。表1为全球范围内船用燃油含硫量限制规定。此外,日本、韩国、新加坡和澳大利亚等国家都有纳入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IMO)SOx排放控制区的计划。
图表编号 | XD0056742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4.25 |
作者 | 周鑫元、张佩蕾、王开 |
绘制单位 |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