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生产性支出占比对企业研发强度的影响 (基准口径)》
注:(1)***、**和*分别是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括号内是稳健标准差,下表同;(2)回归结果的分析中使用列(4)的数据。
本文首先使用企业的研发费用与总产值之比所代表的研发强度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基准回归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5543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4.22 |
作者 | 张凯强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1)***、**和*分别是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括号内是稳健标准差,下表同;(2)回归结果的分析中使用列(4)的数据。
本文首先使用企业的研发费用与总产值之比所代表的研发强度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基准回归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5543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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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2 |
作者 | 张凯强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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