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职称分布表 (1) (2003年)》
兼职教师和专职教师在职称结构方面同样存在较大差异,详见表6。在专职教师队伍中,教授、副教授和助理教授所占比例相对均衡,分别为28.5%、21.9%和23.2%,教员、讲师和其他三者共占26.3%(4)。兼职教师的职称情况则与之相反,教员和其他无职称者所占比例较高,分别为35.4%和46.0%,而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合计只占10.9%。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除了兼职教师的学历普遍低于专职教师的学历之外,还因不少高校缺乏为兼职教师设置合理职业晋升机制的意识和行为,从而使得兼职教师晋升职称的机会很少。
图表编号 | XD005270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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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20 |
作者 | 杨天平、尹帅 |
绘制单位 | 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