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心肌梗死部位:瑞替普酶在低体重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中减量应用疗效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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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替普酶在低体重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中减量应用疗效观察》
选取2012年4月—2015年3月在我院住院符合溶栓治疗条件的43例低体质量(<50kg)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为研究对象,其中男20例,女23例,平均年龄(52.3±21.6)岁。入选标准[2]:(1)胸痛持续时间≥30 min,心电图提示导联ST段抬高2个或者2个以上,肢体导联≥0.1 mv,胸前导联≥0.2 mv,或心电图新出现的左束支传导阻滞;(2)发病时间≤6小时,若时间达6~12小时,但仍有进行性缺血性胸痛、广泛ST段抬高者仍可入选;(3)年龄≤75岁,男女无限制;(4)无溶栓禁忌症,家属同意溶栓治疗。排除标准:合并消化道出血、肿瘤、血液系统疾病等引起出血的疾病者。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将患者分为两组,试验组21例,对照组22例。两组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表2。
图表编号 | XD0049721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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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01 |
作者 | 王文远、马宗仑 |
绘制单位 | 濮阳市人民医院、濮阳市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