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7年和2018年违约涉及的行业》

《表1 2017年和2018年违约涉及的行业》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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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债期货市场引入境外投资者的意义及可行性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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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中信期货研究部

目前,部分境外机构可以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使用场外债券衍生品工具进行对冲(见表1)。今年1月31日,证监会就《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拟将QFII/RQFII两项制度合二为一,并扩大QFII/RQFII的投资范围,QFII/RQFII参与金融期货投资将有望实现。但是具备CIBM结算代理人身份的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参加行及“债券通”的投资者无论是在场外还是在场内均缺少有效的风险对冲工具。国债期货作为有效的场内对冲工具,是一种很好的选择,而且从实际效果来看,国债期货在久期匹配和交易成本方面也更具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