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国家规模标准与北京市规模标准入河排水量对照表》
北京市将规模标准拓展为连续排放口或入河湖污水量大于1万t/a的间歇性排污口。随着北京市三年治污行动方案和“一河一长”工作的开展,排放规模小的、分散的入河排水口逐渐纳入市政系统统一处理排放,国家规模以上口门的代表性进一步增强(见表3、表4)。从表3可知,国家规模标准以上的入河排污口废水排放量占北京市全部比例由1995年的70%左右增加到97.9%~98.8%;从表4可知,国家规模标准以上的入河排污口4种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总氮、总磷入河排放量占北京市全部比例由1995年的70%左右增加到98%以上,这表明国家规模标准以上的入河排污口的代表性进一步增强。
图表编号 | XD0040944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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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12 |
作者 | 王雪莲、黄振芳、周东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水文总站、北京市水文总站、北京市水文总站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