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39-1941年各行局代理国库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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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国民政府财政公库网的构建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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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文中所列各行局代库数是指总库、分库、支库、收支处等共计数量。2.数据来源:杨承厚:《中国现行公库制度》,正中书局1941年版,第142页。

国库网建设之初,邮政机关的地位极为重要。近代中国邮政事业相对发达,邮政机关几乎遍及全国各地。各地邮局在新公库制度建立以前,就已经办理代收所得税事务,据统计,设立经收所约有2800余处。鉴于此,政府当局及一些财政学者均认为:“欲求公库制度之普遍施行,端惟邮政机关是赖。”[18]25国民政府对邮政机关代库一事非常重视,期望藉重邮政机关,“颇可补足各银行分行短少之缺陷”。[9]153政府当局最初拟定委托邮政机关代办国库支库数目达907个,但是由于“(国库)表报繁多,手续烦重,邮局对之不感兴趣;又以邮局设备简陋,人手短缺,更乏熟练账务手续人才;更以尚在抗战期中,邮递事务特别烦忙,为政府办理军邮事务已竭费心力,深懼再有新增工作”[19]8等原因,邮政机关对代库一事力图推卸,不愿接受代理国库业务,再加上邮政机关本身缺乏代库能力,实际真正代库者寥寥。据统计,1939年,邮政机关实际代库仅有20处。1940年,减少1处,共计19处,之后每况愈下,到1942年底,邮局代理国库仅剩一所,1943年上半年几乎与代库断绝关系。然而随着储汇局对代库的深入认识,于1943年与央行签订委托邮政储金汇业局代理国库事务试办契约,11月15日正式开始代库。之后,邮政机关代理国库数目逐年增加,在整个代库局所中所占比重逐渐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