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沪深全部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与负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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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抑制了企业家精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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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沪深全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负债情况的统计如表2。根据前文有关股权激励的异质性特点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本文同样将其分为三种:2009-2016年,采用S-H和O-S两种激励并存的上市公司总数为2136家,占全部上市公司比例的0.1073;仅采用O-R激励的上市公司总数为102家,占全部上市公司比例的0.0051;仅采用S-H激励的上市公司总数为11607家,占全部上市公司比例的0.5834。此外,在三种激励中,仅采用S-H激励的上市公司占比0.8384,说明当前大部分上市公司仅采用了S-H激励。之所以本文的三个研究子样本中经筛选的观测值总数和比例低一些(采用S-H和O-S两种激励并存的上市公司总数为1796家,仅采用S-H激励的上市公司总数为6033家,仅采用O-R激励的上市公司总数为98家;仅采用S-H激励的上市公司占比0.7611),原因是在合并R&D和股权激励两个变量时缺失了一部分观测值。另外,从表2可知,绝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负债来源主要为银行借款和商业信用,所以考虑这两种负债方式对企业家精神的抑制是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