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基础设施对深度收入贫困的影响 (OLS模型)》
注:被解释变量为农户是否属于收入贫困。贫困线为国家统计局制定的2010年2300元的标准,并用农村CPI进行调整
现有文献对如何定义“深度贫困”尚未有统一的标准,本文采取如下标准:如果某个贫困户的贫困缺口高于所有贫困户的贫困缺口均值,就将其定义为深度贫困户。下面,基于CHIP2002农户样本检验基础设施是否有助于降低深度贫困,特别是基础设施是否有助于降低“老弱病残”和低人力资本户的深度贫困。表3报告了以深度收入贫困为被解释变量的OLS模型回归结果。从中可以看出:第一,只有通公路、电和电话的年数在全样本回归中显著为负,但到县城和车站的距离都不显著,这表明基础设施的改善总体而言不都能降低农村深度贫困;第二,当采用4个子样本回归时,三个变量都不显著,这表明道路基础设施的改善总体而言并不都能显著降低“老弱病残”和低人力资本农户的深度收入贫困。
图表编号 | XD003841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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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3 |
作者 | 章元、李全、沈可 |
绘制单位 |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政策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