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科技金融运行效率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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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DEA模型的科技金融结合效率研究——以四川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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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金融投入与科技产出指标体系在借鉴相关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严格遵循指标选取的四大原则:一是目的性,不管是投入指标还是产出指标必须真实反映科技金融效率评价的目的,且对评价结果有较大影响;二是适当性,指标数量选取要适当,若指标过多将导致DMU数增加,降低DEA的评价功能,原则上投入指标要多于产出指标,且DMU数应多于投入与产出指标之和的两倍;三是可获得性,在我国还未形成科技金融指标体系的情况下,难免会有数据的缺失,因此为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需选择易于获取的数据;四是多样性,投入与产出指标需多样化,提供多角度的效率评价参考。本文将经费投入(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和R&D经费内部支出)及人力资本投入(R&D人员总量)作为金融投入指标;直接产出(专利申请受理数)及间接产出(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额)作为科技产出指标(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