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组综合疗效比较[例 (%) ]》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3.4.12组综合疗效比较总有效率治疗组为93.33%,对照组为66.67%,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3414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4.28 |
作者 | 杨小梅、陈小丽、金朝晖 |
绘制单位 | 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3.4.12组综合疗效比较总有效率治疗组为93.33%,对照组为66.67%,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3414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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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8 |
作者 | 杨小梅、陈小丽、金朝晖 |
绘制单位 | 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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