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产业结构升级的调节效应检验(工具变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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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产业结构升级与对外直接投资——基于税收结构异质性的母国驱动力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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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检验产业结构升级是否对各税种比重对OFDI存量的影响存在调节作用,在模型中加入各税种比重与“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的交互项。同时,为了减缓模型的内生性问题,采用工具变量法(IV)进行实证检验(1),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所得税比重”“企业所得税比重”和“其他税比重”与“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负,“个人所得税比重”“增值税比重”和“流转税比重”与“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的交互项系数不显著。分析结果与假设H2基本一致,产业结构升级显著强化了“所得税比重”对“OFDI存量”的负向影响,显著弱化了“其他税比重”对“OFDI存量”的正向影响,只是对“流转税比重”影响“OFDI存量”没有显著的调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