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河道下切过程控制因素约束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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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江上游下切深度、速率及它们对下切过程控制因素的约束》
李勇等人[1]对青藏高原东缘地区表面隆升速率的反演结果表明,青藏高原内部区(川西高原)表面隆升速率为0.11~0.20mm·a-1,相对稳定;山前冲积平原区(成都平原西缘)是表面隆升速率较小的稳定带,表面隆升速率仅为0.03~0.05mm·a-1;谭锡斌[17]通过对岷山地区缩短速率的研究,揭示出岷山的表面隆升速率为0.2~0.4mm·a-1。根据涪江上游干流河道流经地貌区的隆升速率和相应区域河道的下切速率,计算出侵蚀基准面下降、气候转湿等外力因素对涪江下切过程的约束系数C的范围为2.33~2.95(表1)。计算结果表明,涪江上游干流河道虽流经不同地貌区,但地表隆升等内力因素和侵蚀基准面下降、气候转湿等外力因素对河流下切的贡献比值较为一致,即整个涪江上游的下切过程,内力作用(地表隆升)和外力作用(侵蚀基准面下降、气候转湿)的贡献比大致为1∶2.6。换言之,涪江上游干流河道对流经区域地表的切割,约28%为构造隆升所贡献,72%为侵蚀基准面下降、气候转湿等外力因素所贡献。
图表编号 | XD00301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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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25 |
作者 | 陈浩、董廷旭、李勇、文星跃 |
绘制单位 | 绵阳师范学院资源环境工程学院、绵阳师范学院资源环境工程学院、成都理工大学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西华师范大学国土资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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