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东北地区地级资源型城市省级经济开发区数量 (截至2017年底)》

《表2 东北地区地级资源型城市省级经济开发区数量 (截至2017年底)》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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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模式:东北资源型城市转型路径演变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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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于《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

目前,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互市贸易区、经济开发区的行政管理模式大多为政府派出机构形式,开发区在城市内的定位不仅是一个产业集聚区,同时还是城市的一个行政单元,拥有行政管辖区域和行政空间边界,管辖不同数量的村、镇、街、区和为数众多的企事业单位。就其形成和发展轨迹看,是从传统单一经济功能区过渡到现有经济与行政职能并重的城市新区。目前,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群已经形成了以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体,其他各种类型产业园区为辅助的发展体系,其中,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8家、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4家、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7家、国家级互市贸易区2家、国家级综合保税区1家、国家级出口加工区1家(见表1);省级经济开发区114家(见表2),再加上其他享受省级经济开发区政策的各类产业园区、工业园、工业集中区等多种类型园区可达几百家,是体现城市发展潜力和培育城市经济新增长极的功能复合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