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吉首市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现状》
根据土样有机质含量测定数据,按《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养分分级标准》[13]对吉首市土壤养分状况进行分级,结果如表1所示。吉首市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变化幅度在10.0~89.1 g/kg区间内,平均值为20.19g/kg,属于三级标准,标准差为8.38,变异系数为41.51%,属于中等变异。土壤有机质含量≥30 g/kg,属较高水平的样本,其样本比例为12.1%;土壤有机质含量在20~30 g/kg,属中等水平,能够基本满足粮食高产所需,其样本比例为30.36%;土壤有机质含量<20 g/kg,属偏低水平,亟需进行土壤培肥,其样本比例为57.54%。整体来说,吉首市土壤有机质含量属于中等偏低水平,这与当地重化肥轻有机肥、重用地轻养地等现象有关。同时,吉首市较陡峭的地形,加重了旱耕地表土的剥蚀,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耕层土壤的有机质的含量。
图表编号 | XD002665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10.27 |
作者 | 陈道云、赵赛男、石宇、肖翔、周清 |
绘制单位 | 吉首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湖南农业大学、吉首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湖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湖南农业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