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美国版权产业的分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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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文化产业:发展模式、产业政策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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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笔者根据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版权产业报告2004》相关数据整理得出。

美国的文化产业又被称为版权产业(Copyright industry),他们认为文化产品和服务在本质上具有文化属性,理应受到版权保护。1990年,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Inter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lliance,IIPA)开始利用版权产业的概念,来调查相关的产业对经济的影响和在贸易中的地位,隔一两年就会发表系列报告,从增加值、就业和出口等方面反映美国版权产业发展概况及对美国经济所做贡献。随着美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种类及领域的持续拓展,美国文化产业涉及范围及其广泛。IIPA自2014年起采用世界知识产业组织的标准,重新界定了美国四类版权产业的主要产业群(见表1),分别是核心版权产业、交叉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和边缘产权产业。从四大类产业的定义中可见,核心版权产业对版权保护的依赖程度最高,后三种产业依次降低。后三类产业虽然赢利点主要不是版权,但因版权或其他版权产业而增值,如果国家版权保护不力,这三类产业发展依然受到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