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国会收支统计 (1941—1943年) (单位:美元)》
注:包含1940年大选期间合同义务的$258,268美元花销。
政治活动经费监控方面。1940年的修正案对竞选捐款和竞选费用作了限制,规定任何个人、委员会或社团在提名候选人或选举任何候选人担任联邦行政职务时,每年捐款额不得超过5000美元;任何一个政治委员会在任何一年内接受捐款和支出款项的数额不得超过300万美元;任何与联邦机构签有合同提供物资和材料的公司都不得向任何政党、委员会或候选人捐款或接受捐款请求;任何公司或工会都不得向政党或竞选运动捐款。但根据表4、表5研究数据显示,《哈奇法》及其1940年修正案被证明对消除腐败无显著作用,独立委员会及个人捐款和政治活动支出款项数额远远超过法案规定。学者们曾提出的增加公开度、设置上限等提议,但经过相当一段时间后才被采纳,后期起到对政策进行补充强化的效果[16]。
图表编号 | XD0023911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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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1.05 |
作者 | 马征 |
绘制单位 |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