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我国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类型》
至于理工背景知识产权职业教育和培训与人才培养,其必要性体现于现实中我国知识产权人才需求的多样性。根据我国著名知识产权法专家郑胜利教授的观点,我国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可分为5种类型[4],如表2所示。无论属于何种类型,基于提升自身专业基础和实务经验的需要,都可以通过职业教育与定期培训等形式开展知识产权的再教育。
图表编号 | XD002300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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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2.25 |
作者 | 冯晓青 |
绘制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