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呼吸机相关性肺炎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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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综合护理预防重症监护室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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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组间比较,P>0.05。

选取2018年1月-2019年6月在福州市中医院ICU接受呼吸机治疗的60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1)病情危重,需要接受呼吸机治疗,机械通气时间超过48 h或呼吸机导管拔出48 h以内者;(2)年龄在18~85岁;(3)无肺部感染及严重的器质性病变者;(4)患者神志清楚者,依从性高,且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神志不清者,家属知情并签署同意书。排除标准:(1)已经有肺部感染,包括医院获得性和非医院获得性肺炎的患者;(2)机械通气时间不足48 h的患者;(3)病情垂危,预计在48 h内可能死亡的患者;(4)合并严重的心衰、肝病、肾病、癌症等严重的器质性病变者;(5)患有躁狂症、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病,或其他不能配合完成研究工作的疾病;(6)其他不符合上述纳入标准者。所有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30例,比较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神志、病重程度(以医嘱为准)等一般资料方面的差异,发现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结果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