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并购基金分类简表:结构化合伙制并购基金的典型会计处理问题探析》
GP:General Partner(普通合伙人),LP:Limited Partner(有限合伙人)
综上,主导结构化主体在金融投资、产业投资实务中存在多种形式,结构化合伙制并购基金是其中最常见形式,基金投资方作为有限合伙人还是普通合伙人参与结构化主体对于其是否控制并不是决定性因素。基金投资方应根据被投资单位的管理和投资的决策机制等判断是否拥有权力,如果投资方拥有项目管理等活动的决策权或主导被投资单位经营方向的权力,并享有被投资单位重大可变回报及其可变动性,则投资方需要把结构化合伙制并购基金及其底层资产纳入合并范围。
图表编号 | XD00228355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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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01 |
作者 | 谢臣 |
绘制单位 | 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