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安徽省城市生态宜居度分类》
通过数据计算,得出各个城市的生态宜居性综合评价值。综合评价值越高,生态宜居性越好。根据文献[3]的城市生态宜居度分类标准(表3)数值大小对各个城市的生态宜居度进行划分。综合评价值处于6~12,则为高生态宜居度城市;综合评价值处于4~6,则为中生态宜居度城市;综合评价值小于4,则为低生态宜居度城市。结果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2279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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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9.25 |
作者 | 武玲玲、纪洁 |
绘制单位 | 池州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池州学院资源环境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