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成熟学科交叉形成的相关学科、专业命名与学科从属关系及其从属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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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学科从属规律与“家族相似性”的体育旅游学科属性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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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表4成熟学科交叉形成的相关专业命名与学科从属关系、从属规律分析,按照交叉学科命名的从属关系和从属规律,“体育旅游”的“体育”和“旅游”应属于偏正关系,即体育旅游中的“体育”从属于“旅游”,“旅游”是其实质和形式,“体育”是其特征,是一种“具有某些体育属性的旅游”[14]。体育与旅游2个学科交叉或边缘化,也可产生如竞技体育、群众体育等具有“体育家族相似性”“某些旅游属性”的体育新专业——“旅游体育”。从概念的属性上看,“体育旅游”和“旅游体育”是2个不同属性的概念:前者是旅游的属概念,后者是体育的属概念;前者归属于“旅游活动”,后者归属于“体育活动”;前者具有旅游学科属性,后者归属体育学科属性。因此,笔者认为,体育旅游中的“体育”从属于“旅游”,“旅游”是“体育旅游”的母学科,这也符合表4成熟学科交叉专业命名的从属关系与规律。笔者的观点也得到一些体育学者的文献支持。如:刘凤香[2]认为,体育旅游属于旅游学科范畴,其母学科是旅游学;闵健[14]认为,如果从体育的种属角度解释体育旅游,则不能称为体育旅游,应改称为休闲体育或旅游体育更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