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各年度每片林分平均胸径、树高、蓄积生长量与省标中心产区II立地级生长下限比较表单位:年、片》

《表1 各年度每片林分平均胸径、树高、蓄积生长量与省标中心产区II立地级生长下限比较表单位:年、片》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人工杉木林造林成效研究——以福建省永安市安砂镇近十年人工杉木林为例》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通过安砂镇2002年至2012年十年595个地块人工杉木林各年度林分平均胸径、树高、蓄积生长量与省标中心产区II立地级生长下限指标比较(见表1),胸径大于等于省标中心产区II立地级生长下限的380片,占总片数的63.9%;树高大于等于省标中心产区II立地级生长下限的460片,占总片数的77.3%;蓄积大于等于省标中心产区II立地级生长下限的389片,占总片数的65.4%,随着林龄增长,其各年度按地块林分平均胸径、树高、蓄积生长量均呈减小趋势,而在三个指标中,树高生长量比值总体更高,结合林分实地调查,安砂镇杉木人工林初植密度偏大,幼林抚育时除萌压萌不到位,间伐时间、间伐强度不合理,造成各年度林分保留的平均株数与省标比较明显密度偏大(见表2),省标规定5至8年应进行第一次抚育间伐,以后4至6年进行第二次抚育间伐,中心产区中龄林时(15年左右)保留株数控制在接近主伐株数,一般杉木中径材主伐株数825-900株/hm2[4],而实际15-16年林分活立木1820-2409株/h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