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耳鸣程度分级比较 (例)》
注:与本组治疗前比较,1) 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2) P<0.05。
治疗前两组耳鸣程度分级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治疗后两组耳鸣程度分级与治疗前比较均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观察=-4.585,Z对照=-4.637,均P<0.05);治疗后两组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2.114,P<0.05),且治疗后观察组耳鸣程度分级低于对照组。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2206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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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01 |
作者 | 忻美茜、包烨华、楚佳梅、乐梦巧 |
绘制单位 |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广兴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广兴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