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变量定义:税制改革、金融发展与河南省工业企业绩效研究》
本文所使用数据来源于2009—2019年《河南省统计年鉴》,以此期间该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研究对象,以地区宏观税收指标作为税负代理变量,结合我国本轮税制改革,本文分别选取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三个税种,同时设计了增值税与营业税比值作为“营改增”代理变量。具体变量定义见表1。文中主营业务收入、从业人数、固定资产等指标均进行对数化处理。
图表编号 | XD0021933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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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25 |
作者 | 赵天宇、齐丹坤 |
绘制单位 | 河南工学院经济学院、河南工学院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