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按股权集中度高低分组的回归》
为了进一步研究反收购条款对投资效率的负面作用,再讨论上述回归结果与公司具体类型的关系。第一步,由于反收购条款与公司的并购行为密切相关,本文先按股权集中度进行分类。对于股权集中度的测量,传统上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来衡量;另一种是使用持股数量最大的前三位股东的持股比例来衡量。本文采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来衡量,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大于(或等于)平均值时,定义为股权集中度高的公司,否则为股权集中度低的公司,然后考察反收购条款的影响在这两组公司中的差异,即验证假设H2。表6是相关的回归结果。
图表编号 | XD00217874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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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30 |
作者 | 邓伟、王涛、成园园 |
绘制单位 | 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