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安徽省2016—2018年糖尿病治疗药物DDDs和用药金额增长率(%)》

《表5 安徽省2016—2018年糖尿病治疗药物DDDs和用药金额增长率(%)》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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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制度下不同级别医院间糖尿病基本药物使用现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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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2018)》[8]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的糖尿病常用基本药物包括双胍类、磺脲类、格列奈类、α-糖苷酶抑制剂、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和胰岛素,除上述常用药物外还应配备其他新型降糖药物二肽激肽酶Ⅳ抑制剂、钠-葡萄糖共转运蛋白2抑制剂、胰高血糖素样肽-1受体激动剂等。研究结果表明,3省9家样本医院2016—2018年用于糖尿病治疗的基本药物仅有6个品种,33种品规占全药品规数的25.58%。基层医院进入糖尿病治疗药物DDDs占比前10位的品规安徽有6种、浙江有3种、陕西有2种,胰岛素制剂和新型降糖药物无一进入。基层医院糖尿病治疗药物的配备与防治管理指南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7,9],明显滞后于糖尿病防治技术的发展,难以满足分级诊疗制度下基层医院慢性病管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