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10项总排名及加权排名》
将10项指数合计列于表3第3列,同类车型(分组排名)在第4列,各类车型的总排名在第5列;鉴于各类车型在结构布置上的差异,并消除其带来的影响,对不同类的车型设定不同的加权值;统计各类车型全样本的指数平均值于第6列,用10除以各组全样的平均值,作为加权系数于7列,将第3列与第7列相乘,得加权合计于列8,加权合计排名于列9,这样可认为是不同类车型可比较的综合排名。
图表编号 | XD00204884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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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20 |
作者 | 董学锋、徐强 |
绘制单位 | 国汽(北京)汽车轻量化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张家港清研再制造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