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6—2018年京津冀三地网络舆情事件的发起人身份》

《表2 2016—2018年京津冀三地网络舆情事件的发起人身份》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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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的网络舆情事件分析与对策研究——兼与长三角和珠三角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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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舆情事件发起人方面:河北省69.57%的网络舆情事件是由媒体发起,天津市的比例为61.54%,北京市的比例最低,仅42.31%;天津市30.77%的网络舆情事件由官方机构发起,河北省的比例为17.39%,北京市的比例最低,仅7.69%;北京市15.38%的网络舆情事件由当事人发起;河北省8.70%的网络舆情事件由政府机构发起,北京市的比例为3.85%,2016—2018年天津市没有事件由政府机构发起;北京市22.12%的网络舆情事件由知情人发起,天津市的比例为7.69%,河北省的比例仅为4.35%;另外,北京市8.65%的网络舆情事件由网络发起(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