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类别》
根据国家住建部发布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 18921—2002),中水被划分为农、林、牧、渔业用水,城市杂用水,工业用水,环境用水和补充水源水五大类别,并进一步明确了其具体应用范围,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0472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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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01 |
作者 | 朱娜、荆勇、苗永刚、所芳 |
绘制单位 |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市环境技术评估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根据国家住建部发布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 18921—2002),中水被划分为农、林、牧、渔业用水,城市杂用水,工业用水,环境用水和补充水源水五大类别,并进一步明确了其具体应用范围,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0472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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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01 |
作者 | 朱娜、荆勇、苗永刚、所芳 |
绘制单位 |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市环境技术评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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