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稀土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数据的稳健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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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稀土企业出口存在生产率悖论吗——来自微观企业层面的证据》
注:括号内为标准误差,***、**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水平上显著。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将总体数据样本划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四种性质的分样本企业数据,分别验证稀土出口企业生产率与出口的关系,依据式(7)和式(8)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及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数据进行检验,表7和表8中列(1)(2)是全要素生产率ATFP对出口规模的回归结果;列(3)(4)是劳动生产率LTFP对出口规模的回归结果。
图表编号 | XD00203717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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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31 |
作者 | 高艺、廖秋敏、陈玲 |
绘制单位 | 江西理工大学矿业贸易与投资研究中心、江西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江西理工大学矿业贸易与投资研究中心、江西理工大学矿业贸易与投资研究中心、江西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