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台湾少数民族女性“立委”参、当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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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台湾少数民族妇女的政治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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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落选,★代表当选资料来源:台湾政治大学选举研究中心历届公职人员选举资料库,由笔者自行整理完成。

台湾少数民族妇女积极通过参选民意代表等方式争取参与政治并成为政治精英。1972年,“国大代表”竞选基于新的选举办法,在台湾地区妇女团体选出代表5人、职业团体选出代表10人,少数民族选出代表2人;2000年,“国大代表选举法”规定,“政党或联盟当选名额中,每满30人应有少数民族当选名额1人”,依上述规定所选出的少数民族女性“国大代表”历届仅温桂梅一人为“不分区代表”。此外,台湾少数民族民意代表具有“立法”的重要职能,可谓少数民族政治的掌舵者。1997年始,“立委”席次改为定额,少数民族“立委”名额增至山地、平地各四人;2005年,“国民大会”被废除,少数民族“立委”名额减为山地、平地各三人,(6)一直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