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理性引导:化舆论的道德审判为社会发展正能量——以于鑫慧事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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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引导:化舆论的道德审判为社会发展正能量——以于鑫慧事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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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反转让于鑫慧跌落神坛,让众多网民大快人心,实则是社会缺乏包容性。社会学认为,社会包容机制的要点是“彼此尊重,并在现代法理的指引下,建立一种权利保障基础上的协商和沟通机制,以维持弱者的尊严和可行能力。”【8】在这一机制中,现代法理是大前提,个体的活动不能超越、违反法律,在这样的前提下,当社会各主体之间在利益、情感、价值观等方面存在差异、发生矛盾,要切记尊重对方的差异,在此基础上以全方位的协商和沟通达成共识,让社会在整体上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实现和谐发展。按照包容性社会发展理念,于鑫慧没有超越、违反法律,其饱受争议的行为更多地属于道德领域,冲击了社会的道德规范,社会如果用协商和沟通解决于鑫慧事件,就会体现更多的包容性与文明理性。毕竟,于鑫慧被媒体作为典型人物进行报道,是媒体发现她身上具有迎难而上、工作敬业、善于创新的优点,这正是危机期间的社会求生存、谋发展所需要的正能量。对于媒体而言,“它的最重要的使命和功能就是造就一定类型的、符合某个阶级或某个社会集体的利益和需要的个人。”【9】在社会深陷疫情危机之际,媒体的一个重要传播使命是把大众塑造成为社会集体利益需要的人格类型,以响应主流意识形态的号召,快速战胜疫情,让社会恢复正常。故而,媒体的选择与报道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符合社会利益、符合疫情的特殊语境,媒体选择了于鑫慧,带着强烈的传播目的:用于鑫慧的事迹和精神感染大众,于鑫慧作为报道素材发挥了榜样作用,有利于社会发展。当舆论反转发生后,社会心理中的晕轮效应大行其道,于鑫慧的优点也变成了缺点,一无可取之处。这样的舆论倾向显然与包容性社会格格不入,不仅不利于个人的成长,也不利于社会的理性培养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