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1979—2017年云南省农民各项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绝对贡献拉动力及累计值》

《表2 1979—2017年云南省农民各项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绝对贡献拉动力及累计值》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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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制度变迁下农民收入结构演化及其增收效应——基于云南省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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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管理探索创新时期(2015年至今),四项收入对农民增收的绝对贡献均为正,不同的是,工资性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平均绝对贡献为2.94%,家庭经营性收入为3.90%,财产性收入为0.14%,转移性收入为1.25%。可以看出,家庭经营性收入仍然是最为主要的增收来源,而同期全国家庭经营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平均绝对贡献只有1.7%,工资性收入却达到了3.29%(王小华,2019)。这意味着与全国相比,云南省的农民生计更加依赖于土地,从下页表3不难发现,云南省第一产业就业人数所占比重高达50.8%,而全国平均只有27%,第二三产业从业人数比重也远低于全国水平。由此可见,云南省更加需要通过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助推农户生计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