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课程评价基本体系:《数学史》课程教学评价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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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史》课程教学评价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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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建构主义成绩评价观,《数学史》课程的学生成绩评价基本方案为: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既通过评价其学习内容,也评价了知识结构;既通过评价其独立学习能力,也评价了合作学习能力;既注重对学习结果的评价,也注重对学习过程的评价;既考察其书本知识,也考察在社会实践中的表现。课程学习评价方式主要包括日常表现(占30%)、学习过程(占30%)和结果性评价(占40%)(表1)。同时,为了鼓励部分学生自主学习、脱颖而出,我们精心设计了期末考试免试条件。旨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以本为本,促进学生主动发展和全面发展,使数学文化浸润和滋养学生的学习过程,强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挖掘学生自我实现的个体潜能,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成绩直接记为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