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贫困户收入结构及受疫情的影响》
注:数据来自抽样调研,仅供参考。对比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情况”,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净收入分别为4082、4163、159、3163元,占比分别为:35.3%、36.0%、1.4%、27.3%,与调研数据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工资性收入偏低。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新挑战,政府除了关注未脱贫户外,还需提高贫困动态监测系统的灵敏性,对已脱贫户与边缘农户保持密切关注。当前为保障脱贫攻坚采取的主要措施,如“适当增加公共消费”开展“消费扶贫”,“增加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复工复产中优先使用贫困地区劳动力”等,不失为疫情冲击下的有效之策,但与实现贫困家庭收入的稳定与可持续增长、激发贫困户内生性的自我发展能力的扶贫开发政策初衷仍有一定的差距。如何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创新产业扶贫的长效机制,是当前脱贫攻坚领域以及未来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命题。
图表编号 | XD00189946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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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25 |
作者 | 常旭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