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我国南方水稻产地镉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阈值1)》

《表5 我国南方水稻产地镉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阈值1)》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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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南方水稻产地镉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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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为20%和95%分别代表能保护80%和5%的水稻品种的土壤镉生态阈值

根据2.3节构建的SSD曲线,利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的大米镉标准限值(0.2 mg·kg-1)反推出基于保护80%和5%水稻品种的土壤镉划分阈值(表5),并对其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验证.当土壤镉≤0.26mg·kg-1时,认为该区适宜大部分水稻品种的种植,可将该区划分为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镉≥1.67mg·kg-1时,认为该区不适宜水稻种植,将该区划分为严格管控类耕地,对于划定的严格管控类耕地,要实行相应的管控措施,如种植结构调整、休耕和退耕还林还草等[28];而当0.26 mg·kg-1<土壤镉<1.67 mg·kg-1时,将该区划分为安全利用类耕地,应限制某些高富集水稻品种的种植,如HN2和HB1等.另外,利用验证数据集对土壤镉划分阈值合理性进行独立数据验证(图3),以推导的土壤镉划分阈值为横轴,稻米镉标准限值为纵轴,划分为N1、N2、N3和N4这4个区域,分别代表点位样品镉土壤不超标水稻超标、土壤超标水稻超标、土壤不超标水稻不超标以及土壤超标水稻不超标4种情况.由图3(a)可得,134组验证数据中土壤镉小于优先保护类划分阈值的占85组,其中95.3%落在N3区域;而图3(b)中,134组验证数据中土壤镉大于严格管控类划分阈值的占13组,全部落在N2区域.因此,本研究所得优先保护类和严格管控类土壤镉划分阈值具有一定合理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