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产妇一般资料比较 (f, ±s)》
注:与对照组比较,(1) P>0.05
选取2017年3月~2017年4月在我院生产的50例母亲及婴儿为对照组,选择2017年5月~2017年6月在我院生产的50例母亲及婴儿为观察组;所有产妇均为初产妇,符合单胎足月的标准,均无精神病史和心理障碍[4];两组产妇一般资料详见表1。两组产妇年龄、孕龄、文化水平、住院时间、新生儿性别等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图表编号 | XD0018644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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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01 |
作者 | 邓肖莲 |
绘制单位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