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4月7日四川公安的《案情通报》与公众话语 (代表性) 的互动》

《表4 4月7日四川公安的《案情通报》与公众话语 (代表性) 的互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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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共事件中公众与政府的话语互动探究——以“泸县事件”为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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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泸县事件”中,从4月5日起,地方政府便开始调整自己与公众的沟通策略,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开始与公众进行互动。4月5日,泸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泸州”发布《关于泸县太伏中学一学生死亡事件的情况通报》,其中并未提及死因是自杀,而是强调“省市县公安刑侦部门正全力开展调查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和家属的关切”,并重申“依法坚决打击造谣、传谣等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4月6日,泸州市有关部门召开新闻通气会,市委书记、市公安局、县政府等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通报情况,强调“依法、公正调查”“不会隐瞒任何真实情况”“绝对没有任何私人情形”等,逐步获得了网民与公众的认可。特别是4月7日,四川省公安微博发布的《警方通报》以翔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回溯了案情的来龙去脉,一一驳正了相关的谣言,并定性为自杀,立刻引发了网民的一致认可,并开始用更理性的方式同政府进行互动(参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