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山西省深度贫困县精准扶贫绩效评价结果》
为考察山西省整体的扶贫效果,采用2017年山西省8个深度贫困县精准扶贫数据,运用模糊综合评判模型,得到综合隶属度B=(0.15180,0.1903,0.2240,0.2335,0.2004),依据最大隶属度原则,判断得到山西省深度贫困县综合评价效果较好。从精准扶贫绩效评价的不同维度来看,精准识别与退出效果很好,精准帮扶、生活水平、社会保障、群众认可度方面效果好,基础设施改善方面效果较差,见表4。原因是深度贫困县本身的自然条件差,贫困村多数地处偏远、土地贫瘠,年轻劳动力流失严重,基础设施改善成本高。基础设施建设指标中除了村级道路、用电保障、饮水安全、通信设施几项贫困村脱贫的硬性指标对准则层的贡献度较高外,其余指标包括儿童上学条件、医疗卫生、文化设施都较低,这些方面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多数贫困村没有学校,子女上学一般在乡镇或县城,额外的生活成本较高。各个贫困村均要求建卫生室,由于配套设施欠缺,作用不明显。另外,除了指标体系中涉及的生活类基础设施与社会事业类基础设施没有明显改善外[15],生产类基础设施也没有明显变化,作物生长仍依靠自然条件,农民仍靠天吃饭,严重制约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
图表编号 | XD00171561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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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5 |
作者 | 剌美香、刘艳萍 |
绘制单位 | 山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