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发动机与电机挡位传动比》
P2.5构型混合动力系统纯电动模式有2个前进挡EV2、EV4和1个倒挡EVR2,发动机模式有5个前进挡ICE1、ICE2、ICE3、ICE4、ICE5和1个倒挡ICER,混动模式有6个前进挡ICE1EV2、ICE2EV2、ICE3EV2、ICE3EV4、ICE4EV4、ICE5EV4和1个倒挡ICEREVR2,某些混动挡位(如ICE1EV4、ICE2EV4和ICE5EV2),虽然从机械上能实现,但是这3种挡位不满足合理换挡的原则。合理换挡要满足的第1个条件是相邻混合挡位之间不跳挡,即混合挡位按照从高到低或从低到高换挡时,发动机和电机都不能跳挡,同时为了降低挡位变化的复杂性,本研究选择的混动挡位中发动机挡位相对于电机挡位的关系为小1挡、等于或大1挡;第2个要满足的条件是相邻混合挡位之间发动机和电机不能同时换挡,同时换挡会造成动力中断,还会增大换挡冲击,对控制的要求较高。在合理换挡原则的基础上对混合挡位进行排序,得到混合挡位H1~H6的排列顺序,见表2。各挡位传动比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68357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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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0 |
作者 | 王绪、黄英、岳芸鹏、李刚 |
绘制单位 | 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北汽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