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离场程序设计的最大和最小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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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RF航段的RNP 1离场飞行程序设计及实例分析》
RnP 1离场飞行程序设计指示空速选择是根据iCaO Doc 8168 VOL ii第六版一般准则确定的,即离场程序设计指示空速使用各类航空器的最后复飞速度的1.1倍。如果运行上要求避开障碍物或者空域有限制,则可以使用更低的指示空速,但不得低于各类航空器中间复飞速度的1.1倍。因此RnP 1离场飞行程序设计的最大和最小指示速度规定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6659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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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5 |
作者 | 陈红英、林兰之 |
绘制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