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国家战争能力评估指标体系》
根据突变级数法的评估原则,建立指标体系时,首先要考虑各层次指标的重要性程度。本文以2020年全球火力指数(GFP指数)为参考,同时结合全球火力指数排名靠前的10个主要国家(分别为美国、俄罗斯、中国、印度、日本、韩国、法国、英国、土耳其、德国)武装力量建设的具体特点,为进一步突出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主要从三个宏观方面来衡量这些国家的战争能力。一级指标分别为兵员力量、装备力量和保障力量,其对于战争能力的重要程度依次降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指标层次分解,兵员力量主要分为现役兵员力量和潜在兵员力量;装备力量可分为海上武装力量、空中武装力量和陆地武装力量;保障力量可分为后勤力量、经费力量、资源力量和地缘政治力量。同样根据不同领域内影响国家战争能力的具体要素,将二级指标再次细分为30个三级子指标,从而建立起国家战争能力评估指标体系,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63319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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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30 |
作者 | 谢宗仁、耿奎、李延通 |
绘制单位 | 军事科学院评估论证研究中心、军事科学院评估论证研究中心、军事科学院评估论证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