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1-2016我国服务业和制造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 (亿美元, %)》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外资统计。
其四是服务领域的进一步开放扩大了服务业外资的大量进入。“十二五”时期,尤其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新时期中国服务业的进一步开放指明了方向。开放的重点领域涉及金融、教育、文化、医疗、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与此同时,服务业的进一步开放也成为上海自贸试验区和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核心内容,在这些区域我国取消了对外资进入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融资租赁等领域的限制,并进一步降低了外商进入批发零售、金融、电信、专业服务等领域的限制。
图表编号 | XD0016229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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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2.10 |
作者 | 聂平香 |
绘制单位 | 商务部研究院外国投资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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