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实验前A组运动员与B组运动员专项体能测试成绩对比分析(N=15)》
根据表1所示,吕梁学院健美操队两组运动员在实验前各项身体素质成绩相差较小,实验组运动员在30秒快速两头起、立定跳远、横叉、连续10次提臀起、10次连续屈体分腿跳、直角支撑这6项专项体能身体素质测试指标的平均成绩为33.45(±2.74)次、2.46(±0.25)米、172.11(±8.34)°、5.92(±2.87)次、8.2(±2.01)次、6.35(±1.30)圈。对照组这6项测试指标,平均成绩为32.15(±2.19)次、2.42(±0.35)米、169.11(±6.43)°、5.56(±4.56)次、7.64(±2.20)次、6.05(±1.78)圈[1-2]。利用SPSS将两组测试数据进行分析与对比,A组与B组运动员,其专项体能测试指标成绩的P值均大于0.05,可知,两组运动员专项体能身体素质差异性较小。
图表编号 | XD00162213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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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李少芳 |
绘制单位 | 吕梁学院汾阳师范分校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