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实际样品测定结果(mg/kg)》
选取某市未受污染和受污染的土壤样品(称取20.0g)采用所建立的实验方法对土壤样品中石油烃分析测定,并加入石油烃质量浓度为10.0×31μg/mL的正构烷烃标准溶液,进行加标回收实验,测定结果如表3所示。结果表明分析土壤样品时,平行样品的相对偏差小于20%,并且基体加标回收率基本可以达到80%左右,因此采集土壤样品时要保证样品的均匀性。
图表编号 | XD00155333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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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20 |
作者 | 岳永丽、刘鹏飞、付宁、常路 |
绘制单位 |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