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广西2018地方生态环境立法情况》
(表1数据根据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数据整理)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已生效的地方环境资源立法总共有79部(如图1所示)。地方性法规共计有35部,其中省级法规25部,设区的市级法规有12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部。而地方政府规章,相比地方性法规,略微多一些,总共有37部,其中省级政府规章有27部,市级(仅南宁)10部。基本上构成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为主的地方环境保护基本法、地方环境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规章、农业保护方面的法规规章、地方资源能源利用法、地方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构成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图表编号 | XD00154346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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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20 |
作者 | 韦淑玲 |
绘制单位 | 中共桂林市委党校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