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职工薪酬费用、支出类科目及辅助核算体系设置》
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科学、合理设置总账科目及明细科目,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设置基本工资(含离退休)、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含离退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等一级明细科目(表1),在社会保险费下设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险二级明细科目,在单一的会计科目垂直树形结构“总账-一级明细科目-二级明细科目”基础上,根据单位业务性质和流程,分部门、分项目统一进行项目及辅助信息设置,对会计科目展开多维度明细核算,借助财务软件能够提供较好的技术支撑,为了实现平行记账功能对“应付职工薪酬”、“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事业支出”等科目按照部门经济科目设置明细科目(表2),在“事业支出”科目下增加“薪酬发放归集”和“代扣代缴归集”过渡项目,帮助采集预算会计执行中需要的信息,最大限度地实现预算信息的精细化管理。
图表编号 | XD0015180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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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15 |
作者 | 肖惠敏 |
绘制单位 | 甘肃省广播电视局张掖广播转播台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