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建议应退出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情况/h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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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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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新增用地布局调整建议。位于适宜性评价结果为不适宜建设区域中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由于其土地资源条件不适宜作为建设用地,建议从规划中退出,不再作为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该区域面积为425.64 hm2,其中永登县、榆中县相对规模较大(表5)。不适宜建设的原因主要是位于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范围、水域湿地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