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建议应退出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情况/hm2》
1)规划新增用地布局调整建议。位于适宜性评价结果为不适宜建设区域中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由于其土地资源条件不适宜作为建设用地,建议从规划中退出,不再作为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该区域面积为425.64 hm2,其中永登县、榆中县相对规模较大(表5)。不适宜建设的原因主要是位于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范围、水域湿地内等。
图表编号 | XD0015074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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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8 |
作者 | 潘倩红 |
绘制单位 | 甘肃省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